亂來

從小不是模範生就是班長,在家裡也受到父母極大的尊重,我也一直循規蹈矩,是從不「亂來」的孩子。直到,我有了自己的孩子。

 

直覺告訴我,養孩子要「亂」一點,太多教條的制約,並不利大腦發育。所以我會讓孩子在客廳的地磚上畫水彩、會在發現全部的沙發墊子都被搬到地上亂成一團,卻在心裡暗自竊喜。但其實做媽媽的並沒有這麼多精力讓孩子一直「搞破壞」,現在幼兒園就變成我變本加厲,繼續自己教養理念的地方。

 

有回小朋友塗鴉完畢,我坐在地上開始把剛剛的畫圖紙亂撕成一小片一小片的,並邀請小孩一起來。大家撕成一堆紙片後,我帶頭往天空亂灑,小孩見狀,眼睛都發光了,接著我往自己身上灑,並說大家一起來灑老師,現場立刻樂翻了。

 

所謂的「亂」,對幼兒來說,是一種冒險。冒險本身就是一種樂趣。現在孩子極度缺乏冒險的機會。如果時光倒回,我會特意去找更多冒險的機會給孩子,例如夜遊,或只是爬山時走入一條無人小徑,一邊往前走,一邊大聲喊:「前面有沒有怪獸?我不怕,快點出來打架啊!」每個小孩聽了,都會在心裡樂翻了。任何活動只要有一點「亂」和「冒險」的因子在,沒有小孩不愛。

 

「不打擾別人。」是幼兒園最高、也最明確的準則之一,例如下課時間小朋友把乾燥的迷迭香灑了一地,沒關係,「誰玩的誰負責收拾就好。」如果我有力氣,我幫你收也沒關係,這是展現大人的體貼和體諒。人格特質,不是來自教條,而是大人以身作則。

 

但如果有人把迷迭香灑進廁所馬桶裡呢?這同時違反了第二個做人的基本原則:不禮貌。第一個違反是,「如果馬桶堵塞了,小孩沒辦法自己解決,那就是打擾老師。」

 

第三個原則是,安全。你可以把院子的石頭拿出來堆房子,但不可以丟。小孩其實是「最聽得懂道理、也最容易把道理內化到心理」的動物。

 

讓小孩「亂來」,而且讓他們知道那是有以上三個前提的,是很好的幼兒教育。

 

——汪培珽的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