語言本能

《語言本能》一書,

提到了一個學習語言的例子:

大約是說蠻荒中的野人爸爸對著跑過森林的一隻兔子大喊一聲,

他身邊還不會說話的小孩也聽不懂爸爸說的是什麼,

但是爸爸不用開班授課,

日子久了,他對兔子大喊的次數夠多了,

小孩就會慢慢知道他爸爸喊的到底是不是兔子。

所以「Danny is in a hurry.」這句話,

配上他走路的樣子,這個畫面看多了,

孩子就會知道「in a hurry」叫匆匆忙忙。

而且,這個匆匆忙忙可能還會在別的故事書中出現,

就好像兔子可能在森林裡出現,

也可能在野人媽媽準備的晚餐中出現。

只要一個詞出現的次數夠多,

孩子就會學得它的意思。

這是學習語言的必然性,

也是老天在創造人類時,給予的本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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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培養孩子的英文耳朵》@ 汪培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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